| 出發日期 | 行程名稱 | 航班 | 機位 | 已售 | 候補 | 可售 | 售價 | 出團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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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B10CA607092026/07/09(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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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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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7232026/07/23(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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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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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8072026/08/07(五)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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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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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8172026/08/17(一)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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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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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9032026/09/03(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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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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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5,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9142026/09/14(一)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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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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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5,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09242026/09/24(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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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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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17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10082026/10/08(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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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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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8,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10222026/10/22(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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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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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75,900起 |
報名 | |
EEB10CA611052026/11/05(四)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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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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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 | 0 | 26 |
NT$69,900起 |
報名 |
| 價格 | 日期 |
|---|---|
| NT$78,900 | |
| NT$75,900 | |
| NT$72,900 | |
| NT$71,900 | |
| NT$69,900 |
機票相關說明
1.貼心提醒:報名時,請務必提供出國旅客之護照影本或可供開票作業的正確英文名單,以確保您的機位,請知悉。
2.本行程使用團體機位、開立團體機票,無法累積飛行里程數、不可:延長天數、更改來回程日期及航班時間;所示之航班時間,航空公司/機型/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航空公司公告為主。機票一經開立後,不能更改也無法辦理退票,此基於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諒察。
3.若使用歐籍航空(ex:土耳其航空、阿聯酋航空、荷蘭航空等),機票皆依所使用航空公司的團體票規定作業,凡機票一經開票則無退、換票價值(無法退機票款),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如該機票款超出解約賠償之金額,亦須由旅客負擔全額機票款,特此提醒您留意。 4.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預先選位(如靠窗、靠走道..等),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見諒。
5.團體機票必須「團去團回」,恕無法延遲返國及脫隊,脫隊者須另行訂位及開立「個人機票」,機票價差將由旅客自付。
6.如遇不可抗力之情況,而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因素,本公司基於善意經營之責,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航班及交通工具旅行方式之權利。於行程參觀內容不減之原則下,得依航空公司班機及旅館確認之實際情形及團體行進之交通狀況酌情參考調整順序。
| 地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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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地利 | 建議小費:隨團服務的領隊/導遊/司機:每位旅客每天12歐元。 若行程報價中有包含小費,以上則不適用。 部分特殊團有額外的小費規定,將於行程內容中另做說明,則依該說明為主。 |
| 捷克 | 建議小費:隨團服務的領隊/導遊/司機:每位旅客每天12歐元。 若行程報價中有包含小費,以上則不適用。 部分特殊團有額外的小費規定,將於行程內容中另做說明,則依該說明為主。 |
| 匈牙利 | 建議小費:隨團服務的領隊/導遊/司機:每位旅客每天12歐元。 若行程報價中有包含小費,以上則不適用。 部分特殊團有額外的小費規定,將於行程內容中另做說明,則依該說明為主。 |
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參團旅客若於境外確診,自採檢日起7日內應暫緩搭機返台。所有衍生之相關費用,例如住宿、餐食、交通、醫療費用…等,皆由旅客自行負擔。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提醒您,須遵守旅遊目的國之防疫規範與返臺後之本國檢役措施。
旅客篇
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未與監護人(父母)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時,須取得監護人(父母雙方皆需要)之同意,並有親屬陪同旅遊方可接受報名!為確認您的報名有徵得監護人(父母雙方皆需要)之同意,請您記得將旅行社所給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及同意書,提供給您的監護人(父母雙方皆需要)簽名後並繳回,報名手續始有效完成! 為保障同團旅客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行動不便且無親友隨行者,報名時務必主動告知並填覆「健康狀況評估表」,以利為您提供專業建議與安排;如已報名簽約付訂金而未告知者,本公司有權取消報名,依旅遊契約規範處理並酌收相關必要費用,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考量貴賓行程安全,凡屬下述情況者本公司有權婉拒報名。
(1)年滿75歲以上,無70歲以下/具照顧能力之親友陪同。
(2)使用輪椅、精神狀態不穩
(3)年滿85歲以上。
(4)經評估需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或適航證明,而無法配合提供醫生證明者。 懷孕貴賓需主動告知懷孕資訊,隨身攜帶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27週以上貴賓(各航空公司規定略不同,請參照搭乘航空公司之規定),需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於3個工作天內向航空公司申請,經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不同)。若因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團體旅遊時間安排需團員相互配合,為顧及全體旅客之權益,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請貴賓於報名時,需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和其他團員的不悅與困擾。
嬰兒定義為未滿2歲,且年齡以回程日計算為主。嬰兒費用內容僅含機票及保險,且不占床位;費用未包含行程及門票、餐食部份,故請旅客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飯店房型為兩人一室,若無同行者一同報名參加,本公司得協助安排與當團其它同性別團員或領隊進行分房(但無法保證)。若個人需指定單人入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並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悉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團體安排之房型皆為禁菸房,請勿在房內抽菸;若逕行於房內抽菸,經查獲須配合各旅館規範繳交鉅額罰金,通常金額約在100-500歐元不等,詳細金額依照各旅館索賠為主。
如於行程中有特殊之需求,例如兒童餐、忌葷或一張大床等,請於出發前15日提出以利作業。 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另外退費。
行程於國外如遇塞車時,請貴賓們稍加耐心等候。如塞車情形嚴重,而會影響到行程或餐食的安排時,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我們將為您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敬請貴賓們諒解。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護照需有半年以上效期),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則須再查明相關規定。
重申歐盟加強查緝仿冒品,旅客出入境攜帶或穿著或購買仿冒商品,可處四年有期徒刑及37萬3千美金罰鍰。
旅遊前或是旅途中,因天候因素、航班變更(取消)、交通工具取消或道路阻斷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與旅行社之事由,導致無法依預定之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項目等履行時,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利益,旅行社保留調整、變更行程之權利。
航空篇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事先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機上座位是航空公司依照乘客英文姓名之字母順序做統一安排,因此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了解。
如您所參加行程需經中站轉機飛往行程目的地者,溫馨提醒:中站轉機務必配合當團領隊的引導,順利登上轉機的航段。依據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所有搭機人務必按照所開立的機票,依序搭乘使用,倘若中途有任一航段未順利搭乘,將被航空公司視同持票人放棄本次旅程,並且後續的所有機票航段(包含回程機票)將全數被作廢失效。若此,後續所有的旅程航段將必須自費重新購買新機票,費用通常在數萬元以上,敬請注意。
機票皆依所使用航空公司的團體票規定作業,凡機票一經開票則無退、換票價值(無法退機票款),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如該機票款超出解約賠償之金額,亦須由旅客負擔全額機票款,特此提醒您留意。
住宿篇
團體安排之房型均為兩小床房型,若您指定大床房型,需視飯店提供為主,無法保證一定有大床房型;如需求三人同房,大部份飯店無三張正常床型之三人房,通常為雙人房加一床,許多旅館只接受小孩(12歲以下)才能加床,一大二小或二大一小合住,加床大多為摺疊床、沙發床或行軍彈簧床,加上飯店房間空間有限,勢必影響住宿品質,故建議避免需求三人同房。
備註:如遇飯店未有加床服務內容時,且旅客需入住單人房時應繳交單人房差費用。 團體安排之房型無法指定連通房、同行親友若指定在同樓層或鄰近房間,我們將向飯店提出您的需求,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敬請見諒。
飯店房型為兩人一室,若無同行者一同報名參加,本公司得協助安排與當團其它同性別團員或領隊進行分房;單人配房由本公司自行採隨機分配,恕無法指定或變更,出發後若欲補價差變更為單人住宿,需依飯店實際房況為準,非均可變更,若有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見諒。若個人需指定單人入住,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並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悉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備註:單人房差(本行程所指單人房為單人房單人床房型。)
若遇商展或節慶期間,飯店常會遇滿房或是房間數不夠,本公司擁有變更或調整行程之權利,將會尋找同等級替代飯店及住宿點;旺季期間,若同一家酒店房數不足,將使用兩家同等級鄰近之酒店於同一團體敬請知悉!
歐洲因環保及氣候特性,冬季寒冷時間較長,夏季炎熱時間較短,且夏季日夜溫差大夜晚涼爽,因此部分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設備,無冷氣設備,敬請諒解。 部分地區飯店因大行李箱進出不易,需更換過夜小包,我們會於說明會提醒並說明,敬請尊悉。
簽證篇
持其他外國護照者須辦理的規定條件、辦理的工作天數、核發的簽證效期、停留天數、費用都不盡相同,請詢問您的業務窗口。
如因個人因素無法辦理電子簽證時,需繳交相關資料以利辦理紙本簽證,「所衍生費用需由該旅客承擔」;任何證件之補件與否以旅遊國家政府裁定為主,若退件或無法核發,簽證費用無法退還。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請務必攜帶已申辦好簽證之護照出國,如因攜帶錯護照或出國前有變更護照未能及時補辦簽證或因簽證未通過核發,致未能順利出團者,屬不可歸責雙方之事由,故應依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小費
在歐洲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
1.隨團領隊、司機、導遊等人服務小費※全程10天合計120歐元/人。
2.房間、行李小費及其他服務小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小費之多寡。
※團體作業提醒您: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即作業預付旅程的旅館、餐廳、機票、門票等費用。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